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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级须知

考级须知

为了使《口才考级》工作科学、合理、有序的开展,请各考级单位认真执行以下工作规则。

一、考级申请与考前备案

1、考级承办单位在开考前30天,向口才考级办公室工作管理员就考试时间、地点、人数等信息进行沟通并确定,由管理员调配考官及确定交通、食宿等问题。

2、考级承办单位根据文化和旅游部《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》(57号令),负责办理省、市文化行政管理部门考级备案手续(根据各省的要求)。

3、考级承办单位需将考生信息录入到《学生考级登记表》,收取户口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和两寸蓝底彩照三张,用以考级证书粘贴及留档之用。

二、考级报名要求及手续

1、5岁及以上学生即可参加考级,考生年龄大于规定年龄不受限制。

2、报考者必须认真填写报名表中各栏内容,必须填写清楚出生年月日。如因填写错误造成证书错误,则由填写人承担重新制作证书费用。

3、按照规定交纳各项费用,并交本人近期免冠2寸3张,按照报名表上指定位置粘贴。

三、级别划分  

口才考级级别划分为1-10级。首次考级考生可自选1-3级别作为初次定级的考试,首次报考最高可报3级。原则上不能越级报考,若要越级,除参加所报级别考试外,需加试前一级别的相关内容。

四、教材体系  

一律使用由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《口才考级辅导教程》进行教学。

五、报考程序

1、各地区的集中考级时间为每年的寒假和暑假。申请考级的单位于考试前一个月向口才考级办公室提出考试申请,考级管理部门通过审核,与各申请单位确定考试具体日期并进行考前备案。

2、口才考级承办单位在组织学生进行考级前,应向社会发布考级简章,考级简章内容应当包括开考专业、设点范围、考级时间和地点、收费项目和标准等。

3、考试期间,由口才考级办公室统一派遣考官,该考官由口才考级单位聘请,同时持有《全国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考官执考证》。

4、学生考试结束一个月内,口才考级办公室负责给考试合格的学生颁发口才等级考试合格证书。

六、考场设置与布置

1、为了方便考生出行,减少交通安全隐患,考场原则上设置在考生所在的区或县口才考级点参加考级。

2、每个考场的室内面积不少于20平米,考试现场应配备考官桌一张和两把椅子,桌子上应覆盖桌布。

3、考场内谢绝参观,保持考场安静有序,除考官、带队教师外,其他人员应离开考场(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人员来监督检查考级工作时,应与考官并排就座)。

七、考场秩序和组织

考场门口应有教师维持秩序,每次进入一组考生,需要带队教师引领,当一组考生考级时,另一组考生在候考区静候,候考区配有应急医疗服务。

八、考试要求 

1、面试:至少由一名以上的考官对考生单人进行面试。

2、报考:1-4级的考生,考试内容根据相应级别在考前15分钟抽签,进考场应考;5-7级的考生,考试内容根据相应级别的规定篇目,抽签后准备15分钟进考场应考;8-10级的考生,可在考前选择并准备自选篇目,考试时按序号进考场应考。

九、考级时间要求

1、考级时间每天不超过7小时。

2、每小时不超过室组考生。

3、每一个半小时考级,考官需休息10分钟。

4、第一组考生开始计时,考官应以文字形式记录每天的考级时间,并请考级承办单位负责人进行确认并签字,以便作为考官劳务费的结算依据。

十、考官的安排

1、考官的交通和食宿由考级承办单位负责安排。

2、考官的住宿条件应为标准间或单间,为保证考官休息,原则上单独住宿。考级期间应保证中午有一小时午餐和休息时间,避免在考场用餐。

3、考官劳务费按天计,不足半天的按半天计算,超过半天不足一天的,按一天计算。

4、考级承办单位应保证考官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,杜绝考生等待考官的情况发生。如确因考官个人原因导致迟到,考级承办单位将真实情况告知考级工作管理员,由考级工作管理员对考官进行处理。

十一、成绩评定标准

成绩评定分为:优秀、合格、不合格。成绩优秀、合格者,可获得证书,不合格不予发放证书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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